新津播音文化课高考培训基地
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: 1.考生需获得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办公室组织的专业考试(省统考)合格证书。 2.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办公室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。 3.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,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投档的专业,我校实行1:1调档,按照考生综合成绩进行
在线咨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: 1.考生需获得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办公室组织的专业考试(省统考)合格证书。 2.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办公室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。 3.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,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投档的专业,我校实行1:1调档,按照考生综合成绩进行
在线咨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: 报考我校艺术美术类专业(产品设计、环境设计、服装与服饰设计、视觉传达设计、数字媒体艺术、艺术与科技等专业)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(市)教育考试院或招办统一组织的美术考试,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分别达所在省(市)最低录取合格控制线。 ①高考改革省(市)考生报考专业须符合我校对该专
在线咨询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,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,按各模块省统考综合分为依据进行录取。 (1)表演专业按照“模块三”综合分择优录取; (2)舞蹈表演专业按照“模块四”综合分择优录取; (3)美术类专业按照“模块七”综合分择优录取; (4)音乐类专业按照“模块八”综合分择
在线咨询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: 艺术类专业只招收参加艺术类专业高考的考生。 文化成绩认定:依据各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成绩,并应达到当地教育考试院(招办)划定的本、专科分数线。 专业成绩认定:依据考生所在地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教育考试院(招办)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,认定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本、专科合格
在线咨询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及专业安排原则: (一)我校只认可生源省(区、市)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,考生须根据生源省(区、市)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。 (二)考生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生源省(区、市)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。 1.生源省(区、市)有固定投档
在线咨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: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,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,专业成绩合格。 若生源地将文化成绩和艺术成绩折合成综合成绩,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,综合分相同时按照艺术统考成绩排序,艺术成绩也相同时,按文化成绩排序;若生源地分别按文化分、艺术分投档,以艺术成
在线咨询艺术类本、专科录取原则: 1.艺术类本、专科考生要求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定分数线。 2.艺术类本科考生按专业成绩×60%+文化成绩×40%之和择优录取。 3.艺术类专科执行河南省统一录取规则:在文化课成绩、专业课成绩双过线基础上,我省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公式统一为:文化课成绩×0.067+专
在线咨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: (1)音乐学、舞蹈编导专业 进档考生须符合我校各专业(方向)对招生项目的要求。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。山东省:进档考生,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;若综合分相同,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;其他省份:进档考生,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,若专业课成绩相同,优先录取文化成绩
在线咨询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: 考生文化成绩(高考成绩)和专业成绩(所在省(区、市)艺术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)均在生源省控制分数线以上。 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,依据“志愿优先”的原则录取。 1.音乐学、美术学、动画、数字媒体艺术本科专业:按文化课成绩的50%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;
在线咨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: 1.考生须获得艺术类(非师范类)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合格。 2.音乐学、音乐学(少数民族特色)、环境设计专业考生取得专业统考合格,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一般本科艺术类(非师范类)最低录取投档线,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。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,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。
在线咨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: 山东省美术类、音乐类专业,使用山东省美术、音乐统考成绩,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在相应批次按综合分投档录取。对进档考生,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;综合分相同时,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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